根据2022年新的司法解释,取消行政刑事前置程序将降低起诉门槛,但如果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依据,投资者判定违法实施日期和计算损失的难度将增加,败诉或驳回诉讼的风险也将增加。
记者通过对2018年以来近5800份诉因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判决书进行关键词分析发现,法院在裁量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包含因果关系的判决书约占44%,包含违法执行及披露日期的判决书占43%,包含损失计算的判决书占24%,重大判决约占21%,系统性风险占17%。
新的司法解释对上述一些关键问题的认定进行了调整。与过去相比,法院拥有了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案件判决的难度也相应增加。面对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不少律师对记者表示,在代理投资者的实际诉讼实践中,仍持保守谨慎态度。金沙集团
虽然放宽了对先决条件的限制,但新的司法解释对重要性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实际上对起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鑫律师表示,"一些投资者认为他们可以起诉任何事情,但我们的律师相对谨慎。目前,大多数案件仍遵循处罚决定书或监管措施文件,再结合意义判决。"
在“"重要性与交易因果关系"”一节中,新司法解释专门设置了一条,规定了重要性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其重要性需要在证券交易的价格或交易量中体现出来。在此之前,行政处罚可以作为证明虚假陈述意义的依据。
今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南京、北京、拉萨等地法院相继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例如,在今年8月的个人投资者虚假陈述诉华信国际证券责任纠纷判决中,上海金融法院全面审查了虚假陈述对证券市场价格或交易量的影响,认定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并据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索赔'
徐枫律师认为,介词程序的取消在很大程度上给诉讼时效的开始带来了混乱。以往诉讼时效一般自证监会处罚公告之日起3年届满,而目前新的司法解释从违法披露之日起算。在法院判决之前,甚至在判决生效之前,披露日期往往是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的重要争议之一。披露日期的不确定性导致诉讼时效届满对投资者提起诉讼的不确定性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在过渡期,由于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很多违法上市公司被诉仅数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资者保护'诉讼时效权利不够全面。& # 34;